望廈山房規圖公示

須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高

2023-04-11

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望廈山房」的規劃條件圖。

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把「望廈山房」劃為三個地塊。

工務局建議金寶大廈所在地段的用途為商業。

按照規劃條件圖草案,「沙梨頭海邊街52E號」的現有建築物將可拆卸。

工務局為「麻子街35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

【本報訊】工務局現正公示「望廈山房」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收集意見。草案建議,須保留建築物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保留現有圍牆,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及庭院特徵;建築群後方的空地維持開敞空間特徵。草案也建議,土地用途為「文化設施用地(文化文創商業綜合體)」。

「美副將大馬路55-73號及連勝馬路118-120號-澳門」(現稱望廈山房)正在「全澳第四批不動產評定」的公開諮詢中,業權人(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步申請規劃條件圖草案。二零一零年,工務局曾經就此地段發出街道準線圖。

上述地段屬於國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一千零四十九平方米。二零一零年的街道準線圖列明土地用途為「非工業」,今份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文化設施用地(文化文創商業綜合體)」。

今份草案亦建議,將地段分為A、B、C三個地塊。值得注意的是,二零一零年的街道準線圖列明,A地塊的建築物須保留屋頂及門面,不得增加高度。事隔十二年,今份草案建議,A地塊須保留建築物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

關於B地塊,二零一零年的街道準線圖要求保留庭院,保留現有之樹木;今份草案建議,保留現有圍牆,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及庭院特徵。二零一零年的街道準線圖容許在C地塊興建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十五米,不得超出現時屋頂);今份草案列明,維持場地開敞空間特徵。

二零一零年的街道準線圖早已列明,由於地段位置緊貼望廈山已評定之地點南面,只有美副將大馬路一街之隔,建築計劃須受文化局的審批。

至於今份草案,文化局沒有訂定建築條件;但工務局建議,在工程計劃草案和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工務局也參考文化局意見,對計算樓宇高度的街寬、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垂直佔用空間、凸出物作出規範。

一旦被評定為「法定文物」,上述建築群便受《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尤其是第三十二至三十五條。

另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是「沙梨頭海邊街52E號-澳門」(編號:2020A02)。二零二零年,城市規劃委員會曾經討論上述地段的草案,工務局隨之發出規劃條件圖。事隔兩年多,業權人再次申請規劃條件圖。

上述地段為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二百二十六平方米,現有兩層高建築物。今份草案詳細列明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其他規劃條件與二零二零年的非常相似,新建樓宇的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文化局沒有訂定建築條件。

「麻子街35號-澳門」(編號:2022A020)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列明,那是一幅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八十七平方米。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新建樓宇的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文化局沒有訂定建築條件。

關於「美麗街16–16A號-澳門」(編號:2014A010),今次是業權人第三次申請規劃條件圖。城規會首次討論是在二零一四年,首份規劃條件圖的發出卻在二零一七年;第二份的規劃條件圖則在二零一九年發出。

上述地段是私有土地,土地面積為二百四十四平方米。現有一幢四層高的居住樓宇,名為金寶大廈。二零一九年的規劃條件圖列明土地用途為「非工業」,今份草案更詳細建議土地用途為「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維持二十點五米。文化局沒有訂定建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