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公約》內受管物品清單宣傳

2023-02-16

【特稿】 市民不時會網購或外遊後將由外地購買的物品帶進本澳,部份原以為普通尋常的動植物及其商品、製品,原來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規管。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已於今年 1月 12日公布對《公約》附錄的修訂提案,隨著部份新修訂將於2月23日起生效,局方要多加宣傳,讓市民注意,勿誤墮法網。

經科局於今年 1月 12日正式公布對《公約》附錄的修訂,包括新增多個禁止以商業目的為由貿易的物種等,新列入附錄1及由附錄2轉入的共有7種動物物種,新列入附錄2及由附錄1轉入的共有42種動物物種及8種植物物種,新列入附錄3的有3種動物物種及18種植物物種。不談可能不知,部份物品以為很普通,原來是附錄中的受管制品物清單,例如象牙、熊貓、老虎,以商業目的為由進行的貿易已被完全禁止,同時,阿德萊德藍舌石龍子、科拉泥龜及瓦拉塔泥龜等新增入附錄1清單。市民過年會購買的蘭花、平常在花店見到有公開售賣的豬籠草、蘇鐵,中藥房有售賣的西洋參等,是附錄2內的受管制物種,不能在沒有申請及批准下携帶入境,同時新增盔壁虎、楓葉龜、狐猴葉蛙、真鯊科所有種、雙髻鯊科所有種、七種河魟、犁頭鰩科所有種及梅花參屬所有種等,紅景天屬所有種及紫檀屬所有種等也被列入清單在。附3中,油彩粉紅趾蜘蛛、古巴黑雀、古巴草雀及肉錐花屬所有種。經修訂的《公約》附錄將於2月23日起生效,其中部分物種如真鯊科所有種的修訂於2023年11月25日起生效,梅花參屬所有種的修訂於2024年5月25日起生效。經科局早前透過新聞稿提醒,企業在進行相關物種的國際貿易時須留意不同國家和地區對《公約》修訂附錄的實施時間,亦提醒市民在外遊時亦須多加留意,如攜帶CITES物種及相關產品出入境,須具備CITES證明書及進出口文件,以免觸犯法律。

每年都有不少市民因不知悉《公約》內受管制的物種,在沒有批准文件下將之帶出或運入本澳而獨犯法例,簡單如西洋參(花旗參);因應該情況以及《公約》作出了修定,儘管新增物種在市面並不常見或流通性低,經科局都應該加強宣傳,提醍市民,要作境外網購、外地購買回澳前或攜帶出境前,要先了解《公約》。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