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區公報

2023-02-14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 要內容。

第1/2023號行政法規《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該法規訂定非高 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的應遵規定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該法規有關財 務管理專責小組的設立及相關的處罰規定則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2/2023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1/2020號行政法規《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自 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主要修訂原有法規中附件表一《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列表》 及表二《食品中農藥最高再殘留限量列表》新增水果類及穀類等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 規範擴大覆蓋的農藥品種至二百三十種新增規管的作物品種至十六大類並制定 及更新其相應限量指標至超過五千五百項。

第3/2023號行政法規《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根據該法規治 安警察局福利會的性質為公務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行政及財政自治權擁有本身財 產其宗旨為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

第4/2023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福利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根據該法規消防局 福利會的性質為公務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行政及財政自治權擁有本身財產其宗 旨為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

第2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指的附件自 公佈翌日起生效。當中修改內容為:一、對載於上述批示附件的受監管的關鍵基礎設 施私人營運者名單中序號5.65的受監管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稱從“新鴻基投 資服務有限公司澳門分行”更新為“光大證券投資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分 行”;二、在上述所指的名單中增加3個受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該等私人 實體與其所屬的受監管業務經營領域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