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閣交通樞紐承建商須無償修復破損路面

2023-02-14

【本報訊】媽閣交通樞紐啟用一個月便要維修。議員梁孫旭詢問:如何根據承建的合同協議,對承建商追究有關的「法律責任」?公建局局長林煒浩在回覆中,沒有提及「法律責任」。他在回覆中另有提及,局方將盡力做好對各項工程建設的監管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達標。

歷時五年多的媽閣交通樞紐於二零二零年完成建造,部分空間啟用近一個月,地庫一層巴士總站道路就出現嚴重破損,大片脫皮,遍佈沙石,影響交通安全,還衍生封路維修問題。

直選議員梁孫旭在書面質詢提出:有關工程經由當局監管和驗收,為什麼仍會出現如此大問題,是否存在過失?在監管、驗收的準則和執行方面是否存在不足?當局將如何作出檢討,並完善有關的監督機制,藉以加強監管的力度?

公共建設局局長林煒浩回覆,該局高度重視工程的質量問題,就媽閣交通樞紐項目,政府已聘請設計、監理及質量控制單位對工程的技術要求及質量進行監管,招標文件中亦已列明各種施工工藝、材料規格及相關的驗收標準等要求,該局將盡力做好對各項工程建設的監管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達標。

梁孫旭也提出:針對是次問題,相關承建商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局除了要求做好維修外,如何根據承建的合同協議,對承建商追究有關的法律責任?

回覆冇答『法律責任』問題

林煒浩表示,該局早前已聯同工程承建商、設計單位、監理公司、質量控制單位及材料供應商到場視察,因工程仍在保固期,故工程承建商須無償負責相關修復工作,現時地庫一層的飾面已全部清理完成,該局將敦促承建商提交方案,以便儘快開展修復工作。

梁孫旭也詢問:本澳多年來車流量日益增大,尤其重型車輛,而道路建設質量要求標準不能相應作出調整,導致本澳的路面耐用性不足,經常出現損壞的現象,需要小修小補,影響交通的運作和駕駛者的安全。當局能否一併作出檢討,並提高道路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林煒浩回覆,特區政府對道路的設計及鋪面材料不斷作出改善,包括對交通負荷較大的道路作出相對應的設計調整,選用較合適和耐用的材料,除一般常用的鋼筋混凝土路面外,近年亦推行使用了高性能瀝青作為道路的鋪面材料,例如新城A區新建道路將全面採用高性能瀝青,並會提醒業界要更新設備配合政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