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251 號
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臺灣民眾因贈快篩試劑 涉犯《反滲透法》被起訴
2022-12-27
【香港中通社12月26日電】台媒26日報導,中華人權協會表示,近來接受臺灣民眾陳情稱,贈送快篩試劑竟無端遭臺北士林地檢署以涉嫌《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另外有民眾赴大陸參與地方社區工作,遭臺灣陸委會以《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
中華人權協會披露,據陳情人的陳情函所言,陳情人僅是過去曾任中國大陸平潭地區的社區營造師,由於臺灣在2022年5月間快篩試劑數量供不應求,陳情人基於幫助鄰裡親友之初衷,向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後,進而發放予周遭鄰居親友,未料竟遭士林地檢署以涉嫌《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權協會直言,陳情人發放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的行為,究竟與《反滲透法》所規範的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有何關聯?何以發放快篩行為即會對臺灣造成威脅?陳情人是如何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陳情人主觀上有無認知?中華人權協會認為檢調單位應就以上事項具體清楚說明,不可為了起訴而起訴,以免造成人權之迫害。
中華人權協會另外提到,有民眾擔任大陸當地社區主任助理職務,並參與當地社區治理工作,嗣後遭陸委會以《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臺灣民眾不得擔任大陸地區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基層組織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屬於陸委會認定的基層組織為由,而進行裁罰。
中華人權協會呼籲,主管機關及司法權自應審慎判斷,避免以“不明確之公共利益”或“不符比例原則的限制手段”,而影響臺灣民眾依法所享有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