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人員調動‧明確規範轉職

修改公務員通則法案通過

2022-10-18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到立法會引介《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

【本報訊】昨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向立法會引介名為《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的法案。法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整合公務人員調動制度;明確規範轉職制度;擴大臨時定期委任的適用範圍;將調動機制延伸適用至其他公務人員。法案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議員提問時提及,臨時定期委任的適用範圍不只擴大至橫琴,亦都適用大灣區等內地地區,並且適用於前往內地公共機構、法人機構,公務人員可以藉此制度在內地長期或短期實習、交流等。他重申,特區政府不會派出太多公務人員前往橫琴,一方面是特區政府的人手並非充裕,另一方面是深合區執委會將會展開公務人員的招聘。

深合區執委會現有九個局級部門,張永春指出,已有數名公務人員派到橫琴出任局長;局長的條件、權限由深合區執委會決定,報酬由特區政府訂定及支付。今次修法清晰公務人員的年資、退休金等不會因為派到內地而受影響;而且,他們一旦調回特區,部門都有職位。

關於橫向調動的問題,張永春表示,部門之間的調動現時存在諸多困難和制肘,相信今次修法可以大為改善。現時的公務人員為三萬四千五百多人,他坦言,有些部門的公務人員真的工作辛苦,但亦有較多部門的公務人員相對充裕,存在工作分配不均的問題。公務人員不足的部門,不應首選招聘,而應從其他部門調入,現時卻難以調動。

現時的調動需要得到三方(公務人員、調出及調入部門)同意,往往因為公務人員拒絕而不能調動。張永春表示,修法之後,調動的首要考慮是特區政府的整體工作需要,公務人員的意願不是約束性;他澄清,現時的法律並非列明公務人員的意願具約束性。並提出,公務人員是特區政府的公務人員,不是某一個部門的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