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公共泊車服務制度

2022-10-15

林衍新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透過補充法規規範施行細則,包括:公共泊車服務的公開競投和直接磋商、營運及使用條件、收費制度等。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鑑於現行《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生效至今已超過十八年,有必要檢討現行規範,完善公共泊車服務的經營、管理、使用、監察及處罰制度。為此,經諮詢業界意見並結合實際情況,特區政府制定了《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

法案主要修訂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合同形式,明確營運實體的權利和義務,調整泊車費用的付款模式、公共泊車服務的使用規則,優化監察和處罰制度,以及簡化行政程序。此外,法案建議透過補充法規規範施行細則,包括公共泊車服務的公開競投和直接磋商、營運及使用條件、收費制度等。

二零一五年,廉署揭發交通事務局負責運輸管理的主管及下屬涉嫌收取相當巨額的不法利益,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同的判給,相關官員遭到重判。二零一六年,廉署指出交通事務局在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的外判過程中,經常把管理服務「斬件」,以規避公開招標及簽署公證合同的法律規定。

已逾五十個公共停車場可無感支付

另外,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昨午回應傳媒時表示,今年底,在五十六個交通事務局管理的公共停車場中,逾五十個提供無感支付。而且,今年內,中區、望廈、路環聯生將有新的停車場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