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公務員須效忠宣誓規定

黃少澤:具體修公職法落實

2022-09-10

行政法務界的修國安法諮詢專場約二百人出席。

【本報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行政法務界諮詢專場昨舉行。保安司長黃少澤指,新法參照香港做法,增加公務員宣誓效忠之規定,具體透過修改《公職法》去落實,並強調當中只涉效忠特區政府,相信對外籍公務員不影響。

行政法務界諮詢專場有近二百人出席,包括多個公共部門領導和主管、公務員團體代表等,共十人發言,包括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鍾怡及行政會委員兼立法議員邱庭彪。當中有表態的都支持修法,而官方的新聞稿更稱「發言者一致擁護及支持本次修法」。

公職人員協會主席姍桃絲反映公務員有中國籍也有葡國籍,縱然都支持國安法,但有少部份對此有擔憂。黃少澤回應強調,國安人人有責,該法一般規定中有列明澳門居民中國籍及非中國籍所要承擔責任義務,兩者是有區別,未來條文會非常清晰,不會強迫非中國籍的居民做身份不相符的工作或責任,但也有義務如守法。

黃少澤提到,這些義務中就包括公務員宣誓的問題,這也涉及非中國籍的公務員,而本法只規定一般原則,未來如何宣誓由其他相關法例規定,會留待未來有關公職法律修改時去做。

現時公務員宣誓用的回歸前的宣誓詞「僅以本人名義,鄭重聲明,盡忠職守」。黃少澤指,香港相關法律是要求公務員向特區和基本法宣誓效忠,而非向中國效忠。總體而言,未來非中國籍的公務員宣誓一定要符合其身份。

公共服務績效委員黃承發則關注科技安全。黃少澤回應引用近期內地證實西北工業大學遭網絡攻擊是美國國安局發動,以及斯諾登事件,強調網絡安全十分重要,而本澳也有遭網絡攻擊的情況,只是當局做了大量工作故影響不到居民身上。

司警局長薛仲明介紹,澳網絡安全受一定威脅,在去年全年日均錄得四千八百五十次的網絡攻擊,即平均分鐘逾三次,是前年的三倍,部份更涉嚴重程度,手法明顯是專業、有系統的,當局會跟進調查。

研是否立數據安全法

黃少澤表示,隨著本法通過,將來可能有其他一系列法律要考慮去作針對研究去立法、修法,包括數據安全問題。國家今年初亦已立數據安全法,保安司當時已去研究本澳是否要立法,正評估中。

黃少澤又主動回應有意見提出是次修法建議脫離基本法廿三條的規定,有違反基本法之嫌。他強調,今次正是履行基本法廿三條規定的責任義務,非違反有關規定、「唔係立咗法算數」,因這不單刑事法,還有行政法、宣傳教育等一系列要包含。

保安司顧問張國華補充,廿三條只是原則和概括性地指出七種危害國安行為,給出重點方向,但不意味刑法上只能有這七種危害國安罪行,也不局限在傳統國安範疇,並認為照抄照搬是於理不合,亦不能簡單畫地為牢。

刑事法學會副會長兼澳大學者李哲認為國安重大法益下,偵查部門手段應該更有特別的權利,即使這更限制公民權利,並提出多項考慮建議如秘密場所談話監聽、在目標手機安裝木馬程式等。黃少澤答道,今次修法在這方面三大突破是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情報通訊截取、以及要求提供活動資料,其他則仍會沿用現行的。

被臨時限制離境者若無罪可索償

在回應邱庭彪關心的臨時限制離境新增措施時,黃少澤重申有關的構思是限制三天並只可續期一次且最多兩天,而期間當事人其他方面的自由一概不受影響,也可請求政府提供必要維生資源。若被判「無罪」,當事人可向政府追究相關賠償。

法聯會副會長李煥江關心維護國安的表彰和獎勵,以及因此造成損失的補償問題。黃司稱,這不宜公開作出表彰,可秘密獎勵,現已有這樣的機制和預算,賠償也有機制的。

有意見冀考參香港情況,為參與國安案件的司法官提供身份保密防起底。黃強調,本澳審判是依法公開,都是「坐係個度堂堂正正咁進行審判」,不會這樣做不到,除非涉國家機密就可安排閉門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