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出入口修法

立會細則通過

2022-08-30

社會文化司長歐陽瑜等官員列席立會會議。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修改第五/二○一一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進一步限制禁止電子煙在本澳的製造和流通。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長歐陽瑜引述經濟部門稱,由於疫下經濟不景,憂調升煙草稅會增加消費壓力,故政府內部就此未有共識。

昨通過該法案在原禁止在本澳銷售電子煙(包括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的基礎上,進一步禁止包括加熱煙在內的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進口或出口,而個人自用攜帶出入境也不可。

新法將於公布後九十日起生效。違反有關新增規定的處罰維持現行水平,個人為四千元定額罰金,私人實體或煙草業就兩萬元到廿萬元。

目前吸食電子煙仍允許沒禁止,議員關注修改可能衍生走私、網購郵遞電子煙入澳等問題。歐陽瑜回應指,法案生效後,相信電子煙將沒有任何渠道可合法進入本澳。衛生局及其他執法部門將會留意郵遞、電商等有否非法入口情況。

歐陽瑜重申,政府立場是希望循序漸進,有過渡期間讓吸食電子煙人士清空存貨,最理想是逐漸戒煙。若一下子全面禁食,可能會令這些人轉食傳統煙,這非政府所希望的。新禁止相信可讓新電子煙民越來越少。

對於會否上調現行六成的煙草稅,跟世衛建議增至七成半,歐陽瑜回應道,每三年一次檢討報告有提出研究增加煙草消費稅的可能性,唯因現時經濟不好,相關主責部門都擔心若現時去加稅會否產生消費壓力。她們將續與之不斷溝通,希望盡快達成共識。

另有議員提出希望加大對戶外控煙、學校、運動場附近等控煙範圍,又規管邊行邊食煙的「火車頭」及駕駛中吸煙的問題。

歐陽瑜答,會持續研究戶外吸煙的問題,希望找到平衡點和共識,外國地方大可設吸煙亭等設施,然而本澳街道狹窄,連像香港般圍一個地方去做也沒條件。她強調,香煙非毒品,也非全禁,總要有地方讓可吸食,故平衡點是非常之重要,每三年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