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127號
2022年08月03日
星期三
新文本已刪除
電梯保養實體須買強制民事保險
2022-08-03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召開細則性討論《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會議,一常會已基本完成該法案的討論;曾受爭議的「電梯保養實體需強制購買民事責任保險的要求」,在新文本中刪除。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列席《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會議。該法案於去年十二月底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 ,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政府向委員會提交了新文本,當中保留了原有適用範圍,並修改了生效日期,自公布日起計一年後生效,改為十八個月後生效,已投入運作升降設備的登記,以及保養、檢驗實體和升降設備技術員的註冊,將於公布日起計六個月起執行。她續指,委員會基本完成討論該法案。
曾受爭議的「電梯保養實體需強制購買民事責任保險的要求」,李靜儀指,在新文本中刪除有關要求,另外,新增規範檢驗技術員的檢驗工作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