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限度自由背後的社會代價

2022-07-15

【特稿】(11-18日)伴隨相對靜止管理生效,口罩標準之爭、飼主帶同狗隻外出便溺被批評缺人性化,兩大問題激發起相當部份市民與政府政策和立場之間的爭論,也帶出相對靜止管理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的隙縫,到底應該強權主導,不留空間?還是讓市民仍然有低度自由?背後代價有多大?

相對靜止管理之下,7月11日至7月15日,共有25宗分別涉嫌外出時沒有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標準的口罩,或非必要性在公共地方作出閒坐、散步或跑步等行為;經初步調查後,一嫌犯被判處5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緩刑條件為一個月之內向特區支付一萬元;另一嫌犯被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執法部門強調,處罰不是最終目的,一再呼籲市民,疫情當前,為維護特區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的抗疫成果,儘快恢復社會安寧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所有人士必須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和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防疫措施,避免觸犯法律並因此被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社會對於執法部門真正起訴居民有不同看法,有居民認為可以起到阻嚇作用,有法可依、有罰則可以令市民更配合,帶上口罩;但同時,激發起民怨,在部份施行細則和標準上,無法令市民心悅神服,最明顯有KN95與其他口罩標準之爭、基於人道理由希望讓飼主帶狗隻外出解決排泄的生理需要;在飼主帶同狗隻外出便溺問題中,有意見批評政策搖擺不定,也欠缺人性化,實際中,飼主和狗隻的確無法配合下,唯有偷偷摸摸,極速解決。由上述兩個例子,帶出政府應否留白的問題,正如社文司指,相對靜止不是禁足及封控,目的是希望在回應市民生活必要出行與防疫、減低社區人員流動之間取得平衡。

市民在行使其權利的同時,有其相應義務,在享受相對的低限度自由與非必要出行之間,市民和政府是否只有一個選擇?濫用可能會換來更差的後果,社會付出的成本將更大。今波疫情影響及傳播風險,前所未有;7月14日,應變協調中心宣佈有7名醫觀酒店工作人員受到感染,今輪密集式全民核檢,動員多名義工、醫護人員及工作人員共同參與、還有社會上其他工作崗位:清潔、保安、超市與民生服務工作的人員,共同為守護社會面早日清零而努力;其他市民可以享受低限度自由活動的同時,請不要忘記背後有數之不盡的工作人員為了守護這個低限度自由而付出自己的自由,例如需要閉環管理、烈日當空下長時間付出汗水;疫情未退,仍然需要市民共同配合、共同參與 ,疫情方可早日退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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