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089號
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受賄超1億 貴州茅台原副總杜光義一審判無期
2022-06-18
【香港中通社6月17日電】 據“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6月17日,貴州茅台原副總經理杜光義受賄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杜光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杜光義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0年以來,被告人杜光義先後利用擔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經理、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以及兼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取和變更茅台酒經營權、物資供應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259.590717萬元。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杜光義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於杜光義受賄4781.3萬元系未遂;其到案後能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