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完成討論檔案法

擬定保存期限•檔案滅失涉犯罪按刑法典處理

2022-05-14

梁惠敏 (左) 出席行政會新聞發布會

【本報訊】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檔案法》法案。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法案主要針對公共部門及實體的檔案管理,若沒有按照法律妥善管理而令到檔案滅失,將啟動公職的紀律程序處理。若檔案滅失涉及犯罪,可以根據《刑法典》處罰。

行政會完成討論《檔案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現行澳門特區檔案制度受第73/89/M號法令所規範,並從一九八九年適用至今。為加強檔案的妥善保存和利用,保護具歷史價值的檔案,特區政府制定了《檔案法》法案。

法案旨在規範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及司法機關對其檔案作出系統管理、保存及利用,避免對檔案造成損毀,並透過確立公共檔案移送和銷毀的恆常運作機制,妥善地保存有價值的歷史檔案,並規範公共檔案的開放利用,檔案的資訊化和轉錄,以及完善對檔案管理的監察制度。

建立私人檔案取得機制

同時,法案亦將公共資本企業、行政公益法人,以及提供公共事業服務的機構納入私人檔案範圍內,建立私人檔案的取得機制,以更好地保護澳門的歷史痕跡。

法案賦予文化局負責檔案管理方面的職責,由其轄下的澳門檔案館專責推行檔案管理工作,各公共部門及實體、立法會及司法機關具合作義務,另將設立專門小組以替代原來的總檔案委員會。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公共資本企業、行政公益法人、提供公共事業服務的機構涉及運用公帑,故有義務妥善保管檔案。那些檔案會否移送到文化局的澳門檔案館?她指出,文化局將與上述機構簽訂協議,令到具有價值的檔案得到保存。此外,透過個人贈予或文化局購買,都可在社會收集具有價值的檔案。

當檔案移送到澳門檔案館後,法案規定在特定年期後或在特定條件下,可開放給市民閱看。

法案通過後會頒管理指引

文化局如何監察各個機構妥善管理檔案?梁惠敏回應,法案將檔案分為行政檔案、一般職能檔案。當局將會制定檔案保存期限表,載明保存期限屆滿時可否銷毀或必須移送澳門檔案館。而且,在法案獲得通過後,文化局將頒布涉及檔案管理的指引,如:保管的技術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