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藐視立會罪成

2022-03-30

【香港中通社3月29日電】因多宗非法遊行案正在服刑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涉嫌於2016年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案件被發還重審,梁國雄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梁國雄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他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該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本案早於2018年初次開審,當時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理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其後律政司與梁國雄就此決定反覆上訴,至去年9月終審法院作出定論,裁定議員就藐視立法會罪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下令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