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做守法好公民加強商家普法工作

2022-03-23

【特稿】昨天本城議論最熱烈的焦點新聞,除了有關“利來利往”的“博彩法”相關議題之外,我看就數“70歲阿婆忘付19.8元罐頭錢,慘被勒索過萬元”這則有關“高賣”事件,道德淪喪的新聞。之所以熱議和關心以上兩則新聞,一是關乎未來生計,任何一個生活在這裡的市民都不會錯過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修法工作,畢竟就業無非就是養家糊口,關乎一日三餐哪有不關心;其二“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而這則關於道德淪喪的“欺老、凌霸、勒索“新聞,在一個以華人為主的社區裡,這樣的欺老行徑確實是不為社會所容,雖然相關案件還有待官方最終調查取證,但作為一個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城市一員,筆者對於受害人的處境也是感同身受,不想自己身邊的親人也遭受到如此對待。

據澳門電台的新聞報導稱,“一位70多歲本澳女長者在超市忘記“埋單”1個約值 20元罐頭,被超市職員勒索 1萬元賠償。案情顯示,女長者在提督馬路 1間超市結帳購物後,被超市職員發現她忘記結帳 1個罐頭,女長者主動提出以100元作賠償,但被涉案的超市外僱拒絕,威嚇她支付 2萬元作賠償和解,否則報警處理,女長者同意賠償1萬元,其後女長者向家人提及事件認為不合理報警求助。司警調查後在超市保險箱內搜獲女長者交付的 1萬元現金,涉案職員承認受上司指示處理懷疑“高買”事件,涉案上司亦認同職員處理行為。司警認為案中沒結帳物品約值 20元,但超市外僱以報警為由索取高達 500倍的 1萬元賠償是明顯不合理,以勒索罪控告 2人。”

從以上報導可以看出,無論婆婆是有意無意忘記付款,作為服務市民的購物場所,只要溫情提醒補交費用就足夠,若這個時候有人再拒付則可以報警處理,而不應該私底下由僱員去討價還價勒索受害人,這一點來說超市僱員已經是觸犯相關法律。況且,對於一個已經上了年紀的70歲長者而言,給予一定的尊重是每一個青年人應該做的舉動,至於說懷疑長者是否屬於偷竊行為,這就交由專業機構司警部門去處理,直接報警求助則可,相信在實證之下都會還爭執各位一個公道。

而且,從報導中我們也看到“司警調查後在超市保險箱內搜獲女長者交付的 1萬元現金”,可見勒索長者的超市僱員並沒有將款項私下扣留,而是納入超市保險櫃裡面,何況1萬元不是小數目,既入了庫財務能不知嗎?超市負責人能不知嗎?個人還能掩人耳目私下侵吞嗎?這就不單定義為個別僱員的操守問題了,更應該要關注的是這間商家的處事問題、道德誠信問題。知法、守法是維護社區和諧健康的基石,如果商家是保障自身的權益,完全可以公平、公正地報警處理,如今尷尬場面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結果弄巧成拙,害了自己,還害了來自不易的商家聲譽。

--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