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002號
2022年03月08日
星期二
澳聞集納
2022-03-08
社保基金依法謹慎執行培訓專項撥款的發放
△就近期社會關注《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的執行情況,社會保障基金表示,一直透過工作小組與勞工事務局交換有關意見,積極配合當局有關政策措施的優化研究、提供各項所需資料,有序推進有關法規之修訂工作。
根據第6/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訂定的《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及第60/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訂定的《職業培訓專款規章》,社會保障基金負責執行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中專項撥款的發放,用於幫助本地失業人士就業輔助及培訓,以及資助培訓實體為就業市場而舉辦之職業培訓課程。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兩項由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的培訓專款餘額合共約為1.7億澳門元,包括《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專項撥款約1.04億澳門元,以及《職業培訓專款規章》專項撥款約6652萬澳門元。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容簡介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2022號法律,修改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修改內容主要包括:設立一個教育範疇自治基金,取代現有的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廢止第9/2006號法律關於教育委員會的條文等。
第3/2022號法律,修改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修改內容主要包括:未獲給予逗留特別許可的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如其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時獲許可逗留的期限不多於九十日,僅可接受由合法經營的酒店業場所提供的住宿;未持有酒店業場所准照者,在非屬酒店用途的樓宇或獨立單位內向上述所指人士提供住宿,為非法提供住宿等。
第3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應對疫情影響的惠民措施中各類牌照費用的豁免,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於二零二二年獲豁免繳付的費用主要包括:醫療人員執照發出及續期、中藥藥事活動場所准照發出及續期、社會設施牌照批給及續牌、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申請及續期等的費用。
(法務局供稿)
衛生局接獲一宗家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通報
△衛生局昨日接獲一宗家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通報,位於工匠街同德大廈5樓A,1名31歲女性外地僱員,3月5日中午約2時於浴室洗澡,約半小時後暈倒,由同住者救出並經消防救護車送仁伯爵綜合醫院就診,經檢測血液一氧化碳血紅蛋白,診斷為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目前在鏡湖醫院住院,已進行高壓氧治療,病情穩定。初步懷疑事件原因是在通風不良的環境下造成有害氣體積聚所致。
衛生局表示,一氧化碳是含碳物質不完全燃燒的產物。吸入後,會與人體內血紅蛋白結合而使其失去攜帶氧氣的能力而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輕者頭昏、噁心、嘔吐,重者可昏迷以至死亡。衛生局強調,任何燃料爐具均應在良好的通風狀況下使用,否則極易產生一氧化碳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