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會促加強綜合治理減交通意外

2021-12-15

【特訊】據統計資料,今年一至十月平均每天發生逾35宗交通意外。新馬路坊會副理事長陳銘祺促加強執法和普法,加大阻止衝紅燈、超速行駛、酒駕醉駕和亂過馬路等違法行為,同時考慮通過修法,增強法律阻嚇力,以及進一步完善過路設施,加強綜合治理,減少交通意外發生。

陳銘祺表示,繼多日前本澳發生一宗一婦女横過斑馬線時遭撞嚴重交通事故之後,日前又發生重型電單車與重型汽車相撞嚴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頻發,情況令人堪虞。據統計資料,今年一至十月本澳共發生10626宗交通意外,日均逾35宗。現時,駕駛者駕車時使用電話、車輛駛經人行道不讓先、酒駕醉駕和超速行駛等情況很普遍,特別是車輛超速行駛如同“馬路殺手",大部分交通意外都與超速行駇有關。

與此同時,本澳行人亂過馬路或不按信號燈指示過馬路的情況亦很嚴重。此外,本澳亦存在“車多路少"“人車爭路"和過路設施欠完善等客觀事實,如斑馬線設在轉灣位之後,欠缺合理性。這些亦是造成本澳交通意外頻發的原因之一。

他又表示,按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對駕駛者衝紅燈、超速行駛、酒駕醉駕、車輛駛經人行道不讓先和行人亂過馬路等行為均有相應的罰則,違法者甚至可能承擔如過失殺人等刑事責任。但社會普遍認為政府在執法和普法工作方面仍有待加強,加上相應的法律罰則過低,不足阻嚇力。

針對上述問題,他冀加強執法和普法,加大阻止違法行為,同時考慮修法,適當提高罰則和增強法律阻嚇力,並進一步完善斑馬線和交通信號燈設置,道路兩旁可加設護橌的儘量加上,以及在更多適合位置架設行人天橋,理順行車和人流,減少人車爭路,加強綜合治理、多管齊下,減少道路交通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