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918號
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夫婦涉詐騙逾五百萬貨款
司警拘內地漢續緝其妻
2021-11-23
【本報訊】一對夫婦自去年開始,以不同名店職員或娛樂場公關身份,訛稱可優惠價兌換貨幣或訂購名牌手袋,手錶及護膚品,先後詐騙了六名內地男女合共五百二十萬元貨款,司警調查發現有人將騙款轉帳到不同戶口以逃避警方追查,司警日前拘捕涉案男子,追緝在逃女子下落。
被捕內地男子姓楊、三十六歲、內地任職酒店經理。涉嫌相當巨額詐騙,洗黑錢罪移送檢察院。
今年七月,一名姓李內地事主向司警舉報,稱去年十月透過朋友認識一名鄧姓澳門女子,雙方以微信保持聯絡,期後鄧女稱在本澳一免稅品店工作,可以員工價七折購買名貴手錶,手機和護膚品,李於二零年十一月至二一年三月期間,以微信訂購一百萬元貨物,鄧女稱可以十日後交貨,但她祗交付五十萬元貨物,其餘的藉故拖延,並向事主稱可優惠價訂購新款手機和名牌護膚品,事主又訂購二百六十三萬人民幣貨品,並按指示將一百九十五萬元人民幣存入內地銀行戶口,四十九萬元人民幣存入鄧女微信戶口,九十五萬元人民幣存入楊的支付寶戶口,事主轉帳後仍沒收到貨物,經多次追討,鄧女簽了一張欠款便條,但一直沒有退款。事主報案損失四百萬元。
司警調查期間,於去年十一月六日收到一名姓任內地事主電郵舉報,稱五月在珠海一聚會中認識楊姓男子,楊介紹鄧姓妻子認識,鄧女稱在澳一手袋名店工作,可代購名牌手袋,事主於九月訂購六隻名牌手錶和一個名牌手袋,轉帳了九十多萬元到鄧指定銀行戶口,稍後到澳門的名店取貨時,店舖稱並沒有訂貨記錄和鄧女在店舖任職。報稱損失九十萬元。
今年九月十六日,一姚姓事主向司警報案,稱較早前在工作關係認識了鄧女,鄧女稱在本澳某娛樂場任職公關,可以優惠價兌換貨幣或積分換購新款手機,姚以十萬元人民幣兌換十二萬三千兩百元港幣,但祗取得九萬元,其餘三萬多一直拖延,鄧女又稱可訂購六十五部新款名牌手機和兩隻名牌手錶,姚按指示將十五萬存入鄧女戶口,十五萬存入楊的支付寶戶口,但姚祗取得二十七部手機,其餘在多次追問下,鄧女祗退回四萬元。報稱損失十三萬元。
十一月五日,一對陳姓姐妹和一名姓羅事主向司警舉報,經朋友識鄧女,鄧女稱在路氹某名牌手袋店任職,可訂購限量版手袋,三名事主合共訂購五個手袋,共轉帳十七萬元到兩個指定銀行帳戶,而鄧女收款後一直拖延沒有交付任何手袋。
司警於本月十九日下午三時,楊姓男子經關閘入境時將他拘捕,他拒絕合作及報稱不知情,又拒絕解釋戶口資金來源,司警並發現他曾將資金轉帳到不同戶口,企圖逃避警方追查,涉嫌清洗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