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總體規劃

當局回覆不再提

2021-11-09

工務局回覆改變土地用途個案的查詢時不再提及《總體規劃》。

【本報訊】對於黑沙灣一幅土地由工業用途改變為非工業,官員解說時一度宣稱,該地段不在《總體規劃》的「居住區」內。本報致函詢問:當局為何依據一份不存在的行政法規來改變土地用途,當局未有作出回應,亦在回覆中隻字不提《總體規劃》。

上星期,城市規劃委員會處理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黑沙環巷11號及製造廠巷5-5B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在草案建議改變土地用途,理由是地段所處區域不是《總體規劃》的「工業區」。對此,本報日前去函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以下問題:

一)《總體規劃》仍未生效,當局為何以一份不存在的行政法規去建議修改土地用途?

二) 關於「黑沙環巷11號及製造廠巷5-5B號」,若定要修改土地用途,會否有待《總體規劃》生效後才發出?否則,當局如何處理這個案?

三) 煩請說明,修改上述地段的土地用途的程序如何?

四)《土地法》生效後,政府批准多少宗改變土地用途的申請?

對於上述查詢,土地工務運輸局回覆如下:

特區政府經綜合分析,有關地段因鄰近民居及社會服務設施,已不適合作為工業用途,因此規劃條件圖建議用途為非工業,規劃條件圖並已於十一月三日城市規劃委員會二零二一年第九次平常全體會議獲得通過,該局會根據《城市規劃法》等跟進後續工作。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定,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由該局依職權發出規劃條件圖。同時,有關地段屬於私有土地,不涉及任何土地批給合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