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新稅務法典

2021-11-06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昨續到立會引介兩稅法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新《稅務法典》及《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修改兩法案。政府表示,法典只是把現散落在多個單行法的各項稅制程序統一化,以便更好履行交稅義務,不涉調整稅率或開徵新稅。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到立會引介《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其主要內容及立法目的是使本澳稅法制更為明確及清晰,建立國際稅收標準相適應的現代稅務制度,並改變目前在追討結欠特區稅款及其他債務的法律適用仍參照適用葡國《稅務執行法典》此不理想狀況。

李偉農又說,法典把現行本澳稅務結構及內容作系統化、清晰化及法典化的立法處理,這不但有利於納稅人、商企、會計及法律等行業的專業工作者、稅務行政當局等能準確認識、理解、適用及執法,也期望配合下階段本澳發展方向,吸引更多投資者來澳投資。

不少議員冀清晰本澳稅制到底是行地域稅(如香港)還是全球稅(如內地)的原則方向。李偉農回應說,本澳是希望全面採用屬地原則。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本法生效後,境外利潤收益大多不再納入徵稅範圍。

有議員關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倡議和包括中國在內的過百國家通過設定針對跨國大企業的全球最低企業所得稅稅率至少百分之十五的影響。容光亮稱,本澳當然是會跟隨、亦支持,但這還是新舉措,當局會先靜觀其變,之後再看如何配合,亦會研究對澳企的影響。

本法還引入稅務居民和稅務地址的概念規定,容光亮解釋,前者是避免與其他稅區雙重徵稅,並有助本澳與外地爭取納稅地所屬上「不蝕底」。後者則是統一稅務部門與納稅人的聯繫地址,不再有不同稅不同地址的狀況,減免稅單寄失,保障納稅人權益。

也有議員提出為何不行所有稅項加起來處理的總納稅制度,容光亮稱,過往政府曾有相關構想,但一般市民認同分開計算較簡單方便,且加總起來金額會很高、負擔加重,故在回歸後政府已取消相關規定,分每種稅去徵收。

另外,就《修改第五/二○一七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法案。李偉農說,修法是為配合經合組織有關稅務信息交換的最新國標準,亦已兼顧本地實際情況,部份工作(如金融帳戶信息自動交換)已在金融機實踐中。

修改包括把退休基金及非強制央積金信息納入交換範圍;廢止只提供五個年度稅務信息之限;設立對金融機構涉違規的行政處罰規範等。容光亮稱,這基本是沒有重大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