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

2021-11-04

香港中通社11月3日電】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押至本月23日求情及判刑,鍾翰林繼續還押,期間會為其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鍾翰林早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4罪,分別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2項洗黑錢罪。案件原本應於2日開審,但開審前控方指鍾翰林打算承認部分控罪,案件押後至3日正式答辯。

3日,他在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即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他亦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涉及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處理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帳戶內持有的約13.5萬港元。

控方讀出案情時表示,鍾翰林多次於社交平台直播頻道發布具分裂國家意圖的言論,而多篇帖文中均附上PayPal連結,呼籲他人捐款資助“學生動源”運作,其中部分所得被轉至他個人賬戶,用作犯罪得益。

至於鍾翰林另被控的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及另一項洗黑錢罪,獲准在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