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籲加強溝通釋補習業界疑慮

2021-11-01

陳冰冰

【特訊】日前,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法案規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運作,並提出加強監管和規範管理的要求。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冰冰表示,澳門雙職家庭普遍,補習社需求增加,本澳不少補習社充當輔助學生課外教學和協助雙職家庭照看子女的角色,是澳門社會發展中衍生的教育服務業。但值得關注的是,過往由於法律滯後,導致不法之徒有機可乘,令本澳出現“性侵”、“兒童傷害”等問題,令人心痛不已。隨着社會發展以及教育制度持續發展和進步,陳冰冰認為對實施已超二十三年的法案進行修改具有其必要性,但長遠要考量新法對補習社加重經營負擔,導致人資緊張、推高業界薪酬標準,最終可能增加收費,變相加深了雙職家庭的經濟壓力。

根據教青局十月五日發佈的數據顯示,本澳具執照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有四百四十七間,已登記的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有四十八間。陳冰冰指出,全澳多間補習社,為學生提供輔助性教學、接送、託管和膳食等服務,幫助不少雙職家庭照顧子女課餘時間。但有家長反映。由於補習社質素參差,部分環境擠逼,存在管理、師資差等問題,希望政府加強監管。她認為,是次法案對補習社輔導員的學歷和背景提出更高要求,有利於保障學生學習環境的安全性,以及促進補習業界的長遠健康發展。

對於有業界人士表示新法案建議增聘託管員,會增加補習社經營成本,擔心長遠會影響補習社運營壓力,亦有業界對於補習社收費監管是否會影響市場定價,以及監管場所提供的膳食服務是否有進一步規範條件等方面存在疑慮,希望政府在修改法案的同時能夠兼顧思考業界的生存空間。陳冰冰表示,理解業界的各種擔憂,指出法案在規管託管服務和補習服務的同時,已區分只提供託管服務的人員無需具備與學習輔助員相同的學歷要求,因此,並非要求中心增加配置託管員,加上法案沒有規範或限制服務收費水平,只要求相關收費具備必要的透明度,而膳食及接送服務方面,本身亦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規,相信法案的規定主要是提示性質,建議當局持續與業界加強溝通與交流,聆聽業界的意見,進一步清晰說明法案的細節性條文,以釋疑慮,共同促進業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