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894號
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刊憲剔除『支聯會』公司註冊
2021-10-27
【香港中通社10月26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26日刊憲,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是在考慮警務處處長的初步建議和所夾附的相關資料、保安局局長的意見,以及“支聯會”和“支聯會”其中一名董事提交的申述後,作出有關命令。
發言人又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注意到,相關證據顯示“支聯會”一直堅持和宣揚其所謂“五大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等,並一直積極持續通過活動推動其“綱領”。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同警務處處長和保安局局長的看法,同意“支聯會”的運作謀求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相當於謀求推翻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旨在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這無可避免會威脅或削弱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國家安全和維持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和所有國家機關。香港國安法第22條禁止顛覆國家政權,其中涵蓋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以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權機關,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發言人表示,綜觀所有因素,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信納,假若“支聯會”是香港《社團條例》(第151章)所適用的社團,則可被保安局局長根據該條例第8條禁止運作或繼續運作,而禁止“支聯會”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需要的。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至為重要,禁止“支聯會”運作,是對於自由結社、自由發表言論或表達的權利,施加的必要和相稱限制。政府有實際需要從速依法採取措施,以盡量減低支聯會可能帶來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從而按香港國安法的要求,有效地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發生。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支聯會』
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26日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支聯會”。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該遵守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支聯會”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是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毒瘤”。特區政府依法採取取締行動,決定把“支聯會”從公司註册中剔除,充分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行動。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福祉利益得到切實維護。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一如既往地堅定捍衛香港國安法權威和法治尊嚴,堅定支持特區政府落實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