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891號
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港立法會通過修議事規則
流會時缺席議員須交罰金
2021-10-23
【中新社香港10月22日電】(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立法會22日通過修改議事規則,若流會時缺席議員沒有獲立法會主席接納的合理原因,該議員須支付罰金。
香港特區立法會本周已連續3天開會。在22日的會議上,由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動議的修改議事規則決議案獲得通過。
相關議事規則修訂包括:立法會議員如未宣誓不得行使議員權力或職能;在無任何合理原因之下缺席而導致立法會流會的議員須支付罰金,金額為一天酬金;以及因行為極不檢點而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議員,除工作開支外,無權就停職期間收取任何酬金或津貼(包括任滿酬金)等。
上述修訂將自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
多名立法會議員在會上表示,修訂議事規則可讓立法會重拾莊嚴,出發點在於正本清源,助力行政立法關係恢復良性互動,落實良政善治,為市民多做實事。
謝偉俊表示,第七屆立法會將由90名議員組成,更需要有秩序、有效率以及公平地處理各項事務,修改議事規則的目的正在於此。立法會過去一年的實踐說明,當議員實事求是議事論事之時,工作效率確有提昇,相信這樣的環境將讓立法會議員、特區政府官員以及尚未踏足但有心踏入政壇的人士更加安心地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