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885號
2021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學聯促從嚴追究性犯罪事件
2021-10-16
【特訊】2021年10月14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駁回“N號房”事件主犯趙主彬的上訴,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十二年。澳門預防性犯罪關注組召集人阮舒淇認為判決值得澳門借鑒,面對性犯罪社會應該採取零容忍態度,從嚴追究,阻嚇犯罪。同時,她認為勇敢報案求助,才能及時減免侵害。
韓國法院重判“N號房”事件主犯處有期徒刑四十二年,同時判處其身份信息對社會公開、通報十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佩戴定位監控電子腳鐐三十年。阮舒淇指,判決對澳門具參考意義。按澳門《刑法》以最嚴重的性犯罪「強姦罪」為例,幹犯會處三年至十二年徒刑,量刑相較其他地區寬鬆;此外,澳門亦無公開社會信息、限制行動、就業的法律法規;而針對未滿十六周歲的性犯罪,仍屬「半公罪」,會阻礙追訴。澳門針對性犯罪的法律是否具阻嚇力,值得社會思考。預防犯罪關注組認為應該從嚴究竟性犯罪事件,將涉及成年人的性犯罪都定性為公罪,釐清起訴的模糊空間,加重刑罰量刑提高阻嚇力,從而減少罪案發生。
阮舒淇補充到,反思“N號房”事件,很多受害人是因為首次受到迫害時,不敢報案求助從而受到更深的傷害,故此要繼續普及求助的重要性,讓市民遭遇相關事件時不屈從、不啞忍,敢求助,知求助渠道。針對未成年人要繼續加強性教育工作,讓同學認識身體自主權,掌握求助的方式方法,在遭遇危險時自救、求救。針對全體市民,關注組則建議參考《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在處理性犯罪案件時,採用“供未來備忘用的聲明”,通過法律更好地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及心理,減少市民報案時所面對的心理、隱私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