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會促『三管』齊下減交通意外發生

2021-10-11

【特訊】“馬路如虎口",但本澳行人亂過馬路、車輛衝紅燈及超速行駛的情況還很嚴重,已對交通安全構成威脅。新馬路坊會會長羅志權促政府加強執法和普法,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切勿亂過馬路,同時考慮通過修法,增強法律阻嚇力,有效阻止衝紅燈、超速行駛、酒駕醉駕等嚴重違法行為,從而減少道路交通意外發生。

羅志權表示,據統計資料,今年一至八月,行人違法過馬路共錄得647宗,車輛衝紅燈共錄得2759宗,車輛超速共錄得8256宗。“馬路如虎口"。數據再次表明,本澳行人亂過馬路、車輛衝紅燈及超速行駛的情況還很嚴重,已對交通安全構成一定的威脅,亦相信相關統計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此外,據統計資料,駕駛者駕車時使用電話、車輛駛經人行道不讓先、酒駕等情況也十分普遍。過去幾年,本澳亦曾發生過多宗行人亂過馬路被行駛車輛撞傷甚至撞成重傷和死亡事故。從統計資料看,大部分交通安全事故與車輛超速行駛有一定的關係,車輛超速行駛可謂是“馬路殺手"。

他又表示,按澳門第3/2007號法律《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亂過馬路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冀政府加強執法和普法,懲教結合,進一步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切勿亂過馬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同時,法律對衝紅燈、超速行駛、酒駕醉駕和車輛駛經人行道不讓先等嚴重行為都有相應的罰則,違法者甚至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但社會普遍認為相應的罰則過低,阻嚇力不足。針對上述嚴重違法行為,冀政府一方面加強執法和普法,加大阻止違法行為,同時考慮通過修法,適當提高罰則和增強法律阻嚇力,“三管"齊下,減少道路交通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