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定新例批准新冠疫苗緊急使用

2020-12-24

【香港中通社12月23日電】(記者 劉俊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3日表示,要為香港市民安全有序地接種新冠疫苗,特區政府需要完成3大工作,包括採購足夠疫苗、推行大規模接種,以及制定新規例批准新冠疫苗在香港緊急使用。

當日,林鄭月娥率官員及醫學專家會見傳媒。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當日就疫苗在香港使用,訂立新規例“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賦權食物及衛生局(食衛局)局長可根據一款新冠疫苗的客觀醫學數據,包括第三期臨床研究數據等,批准這款新冠疫苗在緊急情況下做指明用途,規例即日生效,為期12個月。

林鄭月娥表示,規例規定市民需在知情下接種疫苗,食衛局需按法例要求設立監察機制。而且根據法例要求,特區政府會成立顧問專家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林鄭月娥已委任包括4位政府專家顧問在內的12人擔任成員。

在採購方面,特區政府已經與第3間疫苗製造商阿斯利康達成協議,採購750萬劑該藥廠與英國牛津大學共同研發的不可複製性病毒載體疫苗。特區政府已成功採購來自3個不同技術平台的3個不同疫苗製造商,一共2250萬劑疫苗。

林鄭月娥表示,3款疫苗皆需要注射2次,數量已足夠全港市民使用;但謹慎起見特區政府會繼續尋找第4款疫苗,同樣採購750萬劑,期望最終能採購到香港人口數量2倍的疫苗。

在接種方面,特區政府將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由食衛局局長陳肇始負責醫學相關工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負責統籌整個執行計劃工作,並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

聶德權表示,疫苗接種計劃會按優先群組分階段進行接種,特區政府會做好物流、儲存及注射者登記等工作,形容準備規模龐大,不會低估工作難度。計劃有3大原則,包括覆蓋全港市民、屬於自願性及資訊公開透明。

另外,林鄭月娥公佈,行政會議當日修訂現有規例,將強制檢疫期限由14天,改為不多於28天,提供更佳保障。

陳肇始補充,24日起要求從英國抵港人士,需要在指定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雖然只有極少數人士的病毒潛伏期會超過14天,但仍需防範未然,特區政府會密切留意丹麥等其他歐洲國家是否出現變種病毒個案,就實際情況延長檢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