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461號
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學社向終院上訴
2020-06-02
【本報訊】警方不容許新澳門學社在多處舉辦一至五人的小規模六四悼念集會,對此,新澳門學社昨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三十年來首個六四燭光集會被禁後,新澳門學社亦發起在多處舉辦一至五人的小規模六四悼念集會,同樣遭到警方以多人聚集、人流高度密集等不利防疫為由,不容許舉行。
對於警方的決定,新澳門學社昨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狀長達十六頁 (reurl.cc/g7lzmN),內含四個上訴重點:衛生局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警方僭越特首防疫特別措施權力;即使傳染病防治法也不容禁止集會;禁集會違反適度原則,只應是最後手段。
對於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提出的上訴,終審法院已在上星期五 (五月二十九日) 裁定敗訴;該會前日公佈,將於六月四日晚上在室內進行「六四燭光集會」,並在網絡直播。
昨日傍晚,終審法院發出新聞稿指出,在二零一九年七月舉行未經預告的集會,「澳門家庭團聚聯合會」兩負責人被判加重違令罪成立。並表示,初級法院於五月二十九日 (上星期五) 宣讀判決,兩人分別判處,三個月徒刑,暫緩一年執行;五個月徒刑,暫緩一年六個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