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完成討論動物防疫法

2020-05-09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討論《動物防疫法案》,並簽署意見書;文本建議所有公共及私人動物診療所的負責人和獸醫若發現動物疫情,需要立即向當局申報,而市民可通知市政署。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昨日會後表示,法案最終文本建議所有公共及私人動物診療所的負責人和獸醫若發現動物疫情,需要立即向當局申報,訂定此條文是由於,相關人員、機構具備專業的動物診療技術及知識、經驗,足以作出判斷,認為其應具備相關的疫情申報責任;而市民可通知市政署,由市政署處理。免責條文中,政府基於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合法動物防疫措施,其飼主不得要求政府作出任何賠償。

委員會在早前細則性討論過程中,關注到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包括禁止進食野生動物,何潤生表示,政府代表曾表示,澳門現時有多項法律,由野生動物的進口和售賣作出規管,有相對完善的制度,並會密切關注國家的相應立法,適時補充。委員會希望,政府能夠加快《動物防疫法案》的配套立法工作。法案稍後將送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