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現任內委會主席李慧瓊有權有責處理急切事務

2020-05-05

【香港中通社5月4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4日表示,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影響立法會履行憲制職能,已尋求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認為現任內委會主席李慧瓊有權力及責任召開會議,處理內委會嚴重積壓的工作。

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10月15日開始主席選舉程序,至今經過16次會議仍未選出正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先後發表聲明,點名譴責主持主席選舉的反對派議員郭榮鏗惡意“拉布”,涉嫌有違宣誓誓言或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梁君彥指出,由於內委會超過六個月仍未能選出主席,期間有過百條附屬法例審議期已屆滿,積壓多達14條法案及20多項附屬法例、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決議案及多份法案委員會報告須要審議。立法會秘書處和外間資深大律師都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現任內委會主席李慧瓊有責任及權利去處理因選舉主席出現過度延誤而引致的問題,處理重要或急切的事務。

梁君彥批評,反對派議員郭榮鏗在選舉主席時所採用的方法,與主持選舉的議員職能並不相符,如討論多項與選舉主席無關議案,包括立法會大樓保安安排及執行詳情、立法會行管會管轄事宜及多項無約束力的議案,秘書處曾多次就此表達意見。

梁君彥表示,已將外間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交給內委會所有委員參考,希望內委會盡快解決現時的困局,使立法會恢復正常運作。

當日,現任立法會內委會主席李慧瓊表示,已接獲立法會主席有關外間資深大律師和立法會秘書處的法律意見,決定於8日按照《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召開兩個內委會會議,分別進行主席選舉及跟進處理法律意見等事宜。

李慧瓊指出,8日召開的有關主席選舉的會議,由於她為主席參選人之一,會議將繼續交由郭榮鏗主持。她重申期望盡快選出內委會新一任主席,處理內委會積壓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