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

中央有權有責監督

2020-04-15

【香港中通社4月14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殷田靜子)國務院港澳辦及中央駐港聯絡辦13日同時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反對派拖延香港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委會)主席選舉的進程,並質疑主持會議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對於兩辦的指責,反對派14日除了“喊冤”外,還反駁稱中央無權處理“香港內部事務”,要求兩辦盡快糾正錯誤。

據瞭解,立法會內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能是審議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以及在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省覽或提交立法會批准的附屬法例。然而,從去年10月立法會復會至今,內委會舉行14次會議仍未選出正、副主席,癱瘓半年之久,導致多項涉及民生福祉的法案未能進入正常程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也受到影響。

但會議主持郭榮鏗竟率先“喊冤”,稱自己按照《議事規則》行事,更喊話若懷疑他涉嫌違法應拿出證據。公民黨也站出來“撐”郭榮鏗,發表聲明指司法和立法機關的運作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任何“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都無權干預,港澳辦和中聯辦對立法會內會事務“說三道四、妄加評論”,嚴重違背了他們一直高舉的《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云云。

內委會“癱瘓”屬於香港內部事務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律師14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強調,內委會的“癱瘓”已經不屬於反對派所言的“香港內部事務”,兩辦的發聲有理有據,並且符合憲法和《基本法》。

陳曼琪指出,根據憲法第62條及67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責任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基本法》第1條及第12條訂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158條也訂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因此,香港只是中央管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香港必須受中央管轄。

陳曼琪又補充道,香港立法會的內委會主席選舉已停擺半年,嚴重影響香港的憲政秩序,郭榮鏗事件已不是香港的內部事務範圍,而是屬於《基本法》不能有效落實的憲制問題。中央實有權監督《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亦有權就此發言。她反問:“難道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權力蓋過中央的全面管治權?”

從國家安全角度來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14日對香港中通社記者指出,中央是從國家大局、從國家安全以及從“一國兩制”能否在香港全面準確實施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

劉兆佳指出,現在香港不僅在社會上出現動亂,反對派對中央和特區政府也展開全面鬥爭姿態,包括這些“拉布”的行為。其目的除了表達對政治現狀的不滿情緒外,就是想癱瘓特區政府管治,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爭取更多人反對特區政府。現在,反對派把政治目標擺在最重要的位置,至於這種做法會不會拖延有利於經濟民生政策的推進,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

劉兆佳補充道,從現實的政治來考慮,為了爭取選票,反對派無可避免走向激進化,瘋狂“拉布”,希望藉助不少人對特區政府和建制派的不滿,爭取到立法會的主導權,再發動新一輪、更大規模的政治鬥爭,讓外部勢力更容易插手香港事務。這從中央的角度來看,情況是相當嚴峻的。

因此,劉兆佳強調,在反對派全方位的對抗態勢,再加上美國不斷加大力度打擊中國及插手香港事務,甚至制訂國內法試圖控制特區政府官員行為的背景下,立法會內委會的“癱瘓”已經不屬於“香港內部事務”,中央也是從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以及從“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實施的大角度來發表的聲明。

劉兆佳直言,中央日後處理香港事務也不單是針對個別立法會反對派議員,也不會只看立法會選舉成敗得失,而是如何全面、長遠解決香港政治亂局,維護國家安全,以及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香港不是獨立的國家,中央政府不會容忍特區管治被癱瘓,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或者香港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基地,令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受損。反對派以為有民意支撐,有美國和西方外部勢力支持,中央政府就不敢輕舉妄動,那他們就“打錯算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