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電單車泊車區增交通輔助標誌

2020-03-04

馬交石斜坡單車泊車區設輔助標誌冀改善車輛通行環境

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電單車泊車區增交通輔助標誌

【特訊】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為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交通事務局3月份繼續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附表。

另外,自2019年2月起交通事務局陸續在各區安裝12a輔助標誌至今一年,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個案3040宗,鎖車個案1496宗。

兩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兩局會繼續密切留意道路的泊車秩序,以便有需要因應實況採取措施,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