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獲高規格戰略定位再出發

2019-08-19

【正論】中共中央、國務院十八日發布《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意見》強調:“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要牢記黨中央創辦經濟特區的戰略意圖,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踐行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機遇,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城市範例。”

從《意見》上看,內容非常豐富、全面。這次所定於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不同於以往的“保稅區”、“自貿區”“先行示範區”等概念,而是關於改革開放的最新表述,最新概念。深圳特區在放權後擁有立法權,這是何等的氣魄,相信《意見》的頒布,在未來幾十年無論從廣度和深度上,都超越以往的改革開放浪潮,讓深圳再度騰飛。《意見》確定:“在黨的領導下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

《意見》確定:“深圳的戰略定位及高質量發展高地,深化改革開放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制,在構建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上,走在全國前列。在法制城市示範上,全面提升法治建設水準,用法治規範政府和市場邊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在民生幸福標杆上,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建成全覆蓋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

《意見》強調,深圳在建設先行示範區時要“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機遇”。粵港澳三個地區有兩種制度,三個法制和關稅區,在經濟制度、法律體系、行政體制和社會管理模式等方面都有不小的差異。要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等生產要素的便捷流動,把大灣區的發展潛力徹底整合併解放出來,疏通制度和體制差異是前提。

過去的深圳經驗主要是圍繞經濟領域的改革開放,那麼這次的全方面放權將圍繞社會發展以及政治、經濟這個更廣闊的領域探索和積累。這是現代化城市的全新探索,所積累的經驗將為大灣區的其他九市、甚至全國其他特區的發展提供最有力的驗證,這次的定位也讓深圳這個橋頭堡從經濟領域改革開放的視窗,上升為提高國家治理現代化水準的改革窗口。

正如《意見》所定位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深圳經濟實力、發展質量躋身全球城市前列;到2035年,深圳高質量發展成為全國典範,城市綜合經濟競爭力世界領先,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到本世紀中葉,深圳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於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杆城市。我們翹首期待這一天早日到來。

--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