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冀政府以身作則全面

使用低排量或電動環保車輛

2019-07-22

【特訊】根據特區政府公布的資料顯示,為從源頭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持續改善本澳道路空氣質素、保障居民健康和配合控車政策,環保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定期按照《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及《進口新汽車應遵守的尾氣排放標準的規定》之相關規定進行定期檢討。而這一檢討,早於去年完成,為進一步提升進口新汽車及摩托車之尾氣排放要求,也分別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修改上述法規之附件。

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特區政府對進口車輛的節能和環保要求定期作出檢討,符合環保潮流趨勢,亦可以從源頭上減少汽車採用排放量大和污染較高的車輛。但特區政府推動民間使用節能的環保型車輛,現時取得成效有限,有反映是電動型的車輛因充電設備和配套設施的不足,這一方面,需要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定期檢討,因應澳門實際的情況,推出新的完善配套設施。

梁安琪指出,早在2006年國務院已經頒發了文件,要求中央各級機關和地方政府,制定政府機構使用節能環保低排放量汽車的指標和政策,當未達要求的時候必須要作出合理的解釋,並制定解決方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而早前當局就巴士服務新合同透露未來將會要求巴士公司逐步使用更多新能源的環保車輛,梁安琪建議,為進一步推動本澳普及使用節能環保汽車,減少廢氣排放,特區政府除了要求巴士更新換代,響應環保政策外,更應以身作則,考慮效法中央政府的做法,訂立相關規定,要求各級政府部門自行制定使用節能環保車輛的計劃和路線圖,務求在一定時限內達到政府內部全面使用低排放量的節能環保車輛,讓市民看到特區政府在推動汽車環保工作上的成效和決心,這樣方能鼓勵市民,與市民共同創造良好氛圍和市場需求,全面和有效地推動環保車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