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質詢官員行政裁量權

2012-07-09

【特訊】議員區錦新認為,本澳官員的行政裁量權過大,使用更非基於公共利益。

區錦新提出書面質詢,質疑政府在機場對開五幅土地批給上,為何完全沒有任何行政手段或行政裁量權暫緩批給?至於在沒有法院判決確證有犯罪事實之前,政府即使明知土地涉嫌存在犯罪行為亦不能不「依法」批准,以及只要不涉及刑事,則申請就不能不批准,他質詢政府有否必要檢討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