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質詢離島急診站租金標準

2011-12-24

【特訊】議員高天賜稱,政府租用科技大學校舍作為山頂醫院離島急診站的租金比市場租金高出多倍,認為是脫離市場的可評估和可接受範圍。他收到市民反映稱,科大急診站的設置及有關資訊未能融入民生,醫療配備未能達到急診站所需,造成許多急切有需要的病患未能及時得到醫療服務。高天賜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重新考慮保留氹仔衛生服務中心24小時服務,以及要求說明離島急診站租金的參考標準。 其書面質詢如下: 「據報章所載社會文化司張裕司長在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對設於澳門科技大學H 座大樓,總面積約三萬七千平方呎的山頂醫院離島急診站完成視察, 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投入服務後,目的是舒緩山頂醫院急診的壓力。 澳門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科大) 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提出建校申請, 二零零零年三月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長官何厚鏵頒佈第19/2000號行政命令授權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Elite — Sociedade de Desenvolvimento Educacional S.A.)正式開辦。澳門特區政府以租賃及免除公開競投的方式, 批地151324平方米供澳門科技大學建立校舍設施之用。同時該大學建設和歷年運作過程中:二零零六年第二季度資助科技大學進行科技建設費用為五千萬元;並於二零零七年第二季度資助科大醫院購買CT掃描儀費用為壹千九百五拾九萬八千五百元等,多年來特區政府透過澳門基金會等相關部門給予該院舍的各式各項資助總額,已遠遠超過有關方案所提及的兩億元。 據了解,目前離島急診站在租金方面的資料顯示,政府衛生當局要向科大醫院以每月約為九十一萬元的租金租賃五年,平均租金約為每平方呎二十四點六元,除派駐所需的醫護人員外,此外,還要加上因應病患者的需要及情況,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向科大醫院購買X光機、超聲波掃描、CT及常規化驗檢查項目等等的服務費用。 現時,澳門半島中區的一層伍萬陸千呎的商業樓宇,月租金只開價約四萬元,平均租金水平約為每平方呎十三元,參考市場租金數據情況下,相對地處遠離民居的澳門科技大學,其校園區租金明顯比鬧市商區樓宇租金高出許多倍,完全脫離市場的可評估和可接受範圍。 另外,從市民反映及市場數據得知:科大急診站的設置以及有關資訊,完全未能融入民生,例如:急診站遠離民居及交通不便,尤其是晚上至零晨時分,這造成許多真正急切有需要的病患者未能在黃金時段得到即時的醫療服務;有市民反映未能清晰明白離島急診站服務的項目,以致不知如何享用相關設施及福利,對嚴重病者更是無所適從;由於該醫院缺乏完善的專科醫療人員,醫療配備未能達到急診站的所需,故會造成並未能達到預期的成效。 急診站和急門診事實上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政府在科大設立急診站,事實上是為一個急門診,只能提供普通門診的服務,並未能提供如骨科、心臟科和兒科等專科醫生,由於科大急診站並沒有這些專科項目及完整的手術設備,離島居民若到急診站求診有關專科醫療服務時,大部分亦將會被轉介回到山頂醫院,這些做法除未能即時解決市民診療問題外,若病人在轉介到公立醫院的過程中發生不可預計的事故時,這又將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所以,當離島居民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時,都會要求救護車直接轉介至仁伯爵綜合醫院就醫的。 其次,考慮到現時科大急診站只有普通科和一些實習醫生,只能處理市民的如頭痛、感冒和發燒等日常的普通病症,要知道如要處理如心臟等重症專科,時間就是關鍵性,現政府由於設立科大急診站而強迫刪除地處民居的氹仔衛生中心24小時服務,該衛生中心的醫療服務設立於50年代至今,政府這種行經就很難避免市民再一次有懷疑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的想法。 政府應該更清晰明確開設離島急診站的目的,是要緊貼和解決民生急切問題,應以市民確實得到更具便捷、完備、專業和高效率醫療為考慮方案,以真真正正為離島居市解決醫療問題,貫徹「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1.政府會否重新保留氹仔衛生服務中心24小時醫療服務,為整體區內居民提供方便和便民的服務,尤其是這些服務從50年代至今已存有? 政府是否會向市民澄清說明科大急診站是真真正正的急門診,而並非真真正正的急症室,讓專科病症如心臟、斷肢和兒科等病者,避免浪費寶貴的黃金診療時間和保障生命安全,可直接轉介到山頂醫院。 2. 政府以甚麼參照標準及因素訂定與澳門科技大學之間所簽訂的租金?及對購買醫療額外必需的檢驗化驗等服務及設備時,政府有否對相關的物資成本進行測算以及應用細則呢? 政府有何宣傳、咨詢和檢討機制,來審視用於投放有關民生福利設施包括醫療和交通等政府資助項目的效益,並提高透明度於社會大眾,讓市民更能清晰地了解政府對民生有利的操施,從而更能有信心享用所有的福利設施? 3.澳門科技大學屬於私立用地及物業,而向外界或政府進行出租物業收取租金,政府是否有依法向其徵收房屋或租賃稅呢?而有關科大接受了政府諸多公共資源而尚有剩餘的校舍,政府為何不能引導或倡其收取象徵式租金以投放於服務市民而達致更完善的目的呢? 政府現時有何機制可用來審視已收取高額學費的私立高等院校對政府資助的使用及其申請的批核標準,並應進行資助後的用途跟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