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報開會八次 又一機動車估價委員被炒

2011-05-03

【特訊】據一份葡文日報報道,財政局法律輔助中心主任趙約翰因為不當收取會議出席費,除被當局「炒魷」之外,還被著令交還多收的金錢。 趙約翰被解僱之前,除了是上述中心主任之外,亦是財政局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成員,在二○○九年,審計署揭發該委員會將會議次數「發水」,其後行政長官於二○○九年九月廿九日批示,著令以「合理原因」解僱他,並按法律規定計算他作為委員多收的金額,將多收的錢交還。隨後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於同年十月九日著令執行行政長官命令。 趙約翰對譚伯源批示不服,上訴到終審法院,四月廿七日被判敗訴。雖然終審法院合議庭的判詞沒有提到他須退回的金額,但估計達到數十萬元。 當年審計署指出,二○○六年至二○○八年之間,財政局的車輛估價委員會會議舉行次數過多而且不合理,委員會成員出席費開支達四百二十萬元。審計署指出,該委員會曾經有一日之內舉行八次會議的紀錄,有成員所收一年出席費五十萬元。委員會其中一名成員在二○○六年有出席該委員會九百六十七次會議的紀錄,收取合共五十萬七千元出席費,遠超公職職程規章容訴的數字。 (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