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10222號
2011年02月22日
星期二
舊區重建順利樓當排頭兵
2011-02-22
【本報訊】行政會上週完成討論《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短期內並將送交立法會,舊區重整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今年第四季將會優先啟動祐漢順利樓原社屋地段作為首個發展項目,除提供四百個公屋式單位外,將來會成為區內居民的臨時安置搬遷中轉站。小組又會對祐漢作城市規劃,待法案一通過後立即啟動相關重建項目。 舊區重整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昨召開新聞發佈會,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房屋局局長譚光民、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狄連龍等介紹《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 法案涵蓋了重建模式,由私人發展商、業權人、政府等發起的重建項目最低業權範圍,在重整區內,私人實體推動的業權比例需達八成、政府推動的需達七成,重整區外私人實體推動的業權需達九成,同時,規範了意見收集後的處理,設立回應機制、補償、價值單位、買賣破租賃的補償、補助金等,更好地保障業權人以及租客。 價值單位的計算按物業登記所載實用面積、朝向、景觀及位置、保養狀況、樓齡、樓宇的建築素質、保養狀況及位置作計算,並由評估委員會負責將之轉換為價值單位,重建前後的單位均需換自為價值單位,若以現金或其他方式作補償,不能低於項目競投書中的最低標準。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自二零零六年開始討論,經過委員會三十四次討論,黃振東表示,舊區重建涉及利益複雜,需要在公共利益、私人業權人利益間作出平行,使各項程序公正,保障和平行各方利益,讓發展商和業權人能在透明的平台下溝通,也能透過法案制定社會知情權、參與權得到保障。 劉榕表示,澳門各區的情況不同,需要按每個重整項目作個別研究。在部份區份,如世遺保護區基於條件所限,可能不存在樓換樓情況,業權人可能要為重整後的新單位作補價方可換取新單位。政府將會積極配合業權人,推動重整項目。法案將重整的主動權交予業權人,業權人只要集合最低的業權比例,可向政府申請重整,政府經分析後會若認為項目具條件重整將會制定標書,吸引發展商參與。 配合《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的通過和執行,三個配套行政法規爭於第一季送行政會排期討論。為回應社會的訴求,加快開展重整工作,小組爭取今年第四季優先啟動重建祐漢順利樓原社屋地段,作為首個發展項目。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表示,由於祐漢位處北區要點,與青洲、新城填海區A區相鄰,為讓法案通過後能即時啟動順利樓的重建,政府已對祐漢區規劃作好前期研究的準備,今年將會就祐漢的定位、發展方向諮詢市民意見,以及舉行祐漢區規劃設計比賽,集思廣益,兩腿並行,為舊區重建作好準備。 黃振東重申,政府將持續進行街道美化、整建修復、舊區活化研究,並會繼續展開舊區重整的宣傳、諮詢工作,從不同方位達至舊區活化更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