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區發展協會的公開信

2010-06-14

澳門全體居民: 本會並沒有政治立場,宗旨為關注全澳所有民生問題。關注輕軌走狹窄內街害民生,只是第一步的開始。關於澳門輕軌工程第一期新口岸軌道走向爭議矛盾事件(經倫敦街與波爾圖街路段與運建辦原方案是沿海邊行駛經觀音像),本人代表澳門社區發展協會就相關問題作以下有關說明。 一、新口岸區輕軌段路線爭議問題讓澳門社會付出了一定的社會成本,本人代表本會及全體成員向全澳門居民表示歉意。 二、本事件發展至今,相信仍有不少問題未能讓許多居民可以清晰瞭解,故特地進一步的解釋。 輕軌建設無非是希望造福全體居民,方便居民和遊客出行,進而提升澳門的國際都會形象。然而,本是好事一宗,卻造成居民與政府方面的對立,其因在於雙方的欠缺溝通,以及政府的咨詢方向和宣傳不足。相信絕多數居民都是支持澳門輕軌興建案的。本會及相關居民之所以反對的是路線走向方案的選擇,而不是反對澳門興建輕軌。 三、政府雖合法但不合理的相關決策是衝突的關鍵原因。 就『咨詢』問題,相關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咨詢對象的人數與比例,因此,就可能隨意找一些人作咨詢,咨詢題目也可以隨意挑選,相關回應可能答非所問,避重就輕,自我圓說,這樣的咨詢完全沒有意義,這就是當今社會普遍質疑的假咨詢文化。 就『噪音』問題,法律規定許可值為六十五分貝,但許可值所指的環境是什麼?正常人如果長時間處在二十五分貝到三十分貝的單調重複巡迴噪音環境下(與一般馬路不規則噪音不同),九十%的人都會有憂鬱症、躁鬱症,甚至於精神崩潰。因此,人類絕不適合長期生活在噪音環境下。倫敦街與波爾圖街等路段還可改為沿海邊路線,政府卻堅持所謂的合法立場,何為兼顧合法又合理的原則?陽光政府的太陽在那裡?居民看不到應有的陽光。 就『消防』問題,生命無價,何以保證輕軌通過路段不會影響消防撲救工作?查本澳過往的大型建設工程絕大多數是千瘡百孔,弊病叢生,計有塔石廣場、塔石球場、澳門蛋以及近日被國家路橋工程公司董事總經理闞軍踢爆西環大橋在政府監督下出現不安全的數據計算問題。由於運建辦在輕軌高架橋的高度和橋面總闊度上所講的數字前後不一,五月四日的說明會上是由地面至車頂高度約十七至十八米,闊是十米,隔沒多天又改口為十五米和九米,令人質疑官員的水平和誠信,加之本澳的消防法例早已是落後於發達地區的要求,並不符合現今社會,故此居民為確保有足夠的消防安全度,現要求用竹棚架起高架橋模型,其數值必須要比向公眾公報的數值加大二十%來演習(即塔棚橋高為十八米,闊為十一點八米),並試驗消防雲梯車在行道樹、路燈、招牌、露台等障礙物環境下進行二十二層高的樓層消防撲救演習,為何不可為之?令人憂慮有關部門可能因為消防問題而清拆原有的行道樹、路燈、招牌、露台等基本設施。在還沒有正式現場演習給居民安心前,居民是不會認同消防有安全保障。 就『環境現場』狀況,現在倫敦街與波爾圖街等路段,有汽車停車格一百六十八位,電單車總停車位一千一百三十六位,大形行道樹七十棵,路燈燈柱二十八盞,環境寧靜,鳥語處處,前有文化中心廣場,中有新口岸區僅有完整綠地公園,如在此段高架輕軌不但是將文化中心【斬首】,也將僅有完整綠地公園變成車站,市民運動休閒唯一綠地消失,兒童沒有安全遊戲空間,車位、行道樹何去何從?只剩下【水泥叢林】一片死氣環境,街舖營商環境,每日失去三千人次以上的行車客流、學生、居民失去便利停車位,將嚴重影響整區域的繁榮發展,請問這是居民應該接受的犧牲嗎?說居民自私的人,要求本區居民犧牲才是真自私的人。 就『環保」問題,環境污染涉及水、空氣、光線、噪音等,即使緊貼居民大廈的輕軌的相關污染都在許可值範圍內,但畢竟還是造成了污染。為何有污染程度更低的海邊路線不走,偏要犧牲群眾的利益,偏要造成合法不合理的事實,激起民眾的反彈? 就『法律』問題,製定法律的精神是規範群眾行為的同時也保障絕的多數人的利益。如果相關法規侵犯多數群眾的利益,那只能稱之『惡法』。採用『惡法』達到某些目的,是難以服眾的。 『不合情不合理』,公道自在人心。只重現在眼前利益,何來持續發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須知『鄰舍失火』片刻就禍及他舍。澳門政府和官員,要有全體市民都是澳門大家庭家人的理念,要好好呵護,相關決策既要合法也要合理。 『公開辯論』取代抗爭。解決問題要坦誠相對,本會強調理性處理矛盾,透過逐級反應方式,長達了相關的訴求。然政府有關部門消極敷衍的行為,是導致抗爭升級的主要原因。只要決策是為澳門居民好的,為什麼怕公開辯論?居民抗爭如果是沒有道理自然就得不到大眾的認同,如果居民抗爭有理,縱使政府政策完全合法,也要考慮有否兼顧情理,否則,名為利民實乃欺民害民。 『申訴無門』是民怨累積所在,本區居民經有資料統計,就本事件給運建辦遞信數十封以上,完全沒有得到應有回覆,給澳門特別行政區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劉士堯閣下遞信也沒有得到正式回覆(只轉交運建辦,答非所問的敷衍了事回覆一次),官方避不見面,民怨日積高漲,理性訴求、逐級反應,不能得到當局的認同與鼓勵,直逼民眾反彈、情緒崩潰,這不是澳門社會之福。 希望全體市民共同予關注,並敦促社會作出兼顧法情理的決策! 澳門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連進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