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510號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便宜舔盡 合法又如何
2010-05-10
車站變身豪宅,還「私下」加高六層,豪宅已落成出售,政府才公布有關修改合同,此間權貴無所不能,連上帝也要比將下去。 此事在坊間已鬧得沸騰,網上更舖天蓋地臭罵政府,惟政府官員的解畫未能釋疑,陽光政府還有照不到的角落,草根議員關大姐雖也有評論事件,但只斥政府「本末倒置」,亦未免太過客氣! 豪宅變寬起高,在政府未正式批准前,商人已照起照賣,如此「胸有成竹」,就證明官商早有默契,不然不怕收不了則?甚或推倒重來? 一切都證明是有預謀,有組織、有把握而為,這不是官商早有默契或早有「勾結」,又怎會得出今日結果。 撇開一切「古靈精怪」的事情不論,准已五十層超高樓再加高六層,為「屏風樓」大開綠燈,足證特區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都是空談,放眼澳門市內及海傍近年才拔地而起的高樓,你能只怪歐文龍的錯嗎? 天跌落來的土地准建五十層高豪宅還不夠,不惜減去消防層用盡地積比率,加高六層,反映商人便宜要佔盡,此間的愛國愛澳商人,似乎更愛他們的家財,為了賺錢,破壞澳門的環境又如何? 超高豪宅加層獲准,只需補回區區四千多萬溢價金,但政府可能為了要另一超高大廈截層,而要付出億元計賠償,此莫謂言之不預也。 筆者得悉東望洋那幢超高樓截層補償談判快有結果,特區政府可能要為此付出億元計的賠償,或另批土地與發展商。這將是對特區政府的第二輪震盪波!再激起民怨可以預料。 倘事情屬實,真是何等諷剌!政府只收少少錢便准發展商比天高的樓宇再加建六層,讓商人再賺個「盆滿砵滿」,另方面卻為自己的錯誤「乞求」發展商截層,要割地賠款,兩者何其懸殊。 說到底都是市民為無能犯錯的政府買單。好官仍舊我自為之。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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