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補貼幫了無良僱主

2010-05-06

【本報訊】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實施兩年來,累計有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人次申請,批出六千五百多萬元。議員林香生關注到,有僱主刻意利用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申請的最低標準,削減本地製造業工人的工時,以及出現其他不規則行為,促請政府關注並完善有關措施。 林香生反映,由於廠方極少為本地僱員安排工作,令他們每月只能賺取數百元的收入而需要申請補貼,審批部門對此存疑故作調查,卻又遲遲不作回覆,令相關僱員對於申請是否被接納都不知道。他批評,有企業濫用公帑為自身承擔人資成本,一再推卸作為經營者的責任,令部份僱員無奈要依靠政府的補貼或經濟援助,甚至藉此製造已聘請一定數量本地工人的假象繼續獲批外僱,令本地僱員權益受損,希望相關部門作出調查,以及考慮如何可改善有關情況,避免補貼措施被濫用。 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實施二零零八年有九千三百六十四人次申請,批出三千一百多萬元,零九年則有八千八百一十六人次申請,批出三千三百多萬元,兩年累計有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人次申請,批出六千五百多萬元。零八年,有七百宗申請不被接納,主要由於申請人該季度的工時不達最低申請資格,零九年有八十九宗申請不被接納,由於將申請的時間由季改為月,令較多申請人符合資格。 財政局代局長江麗莉回應時表示,當局會向勞工局或社會保障基金查核存疑的申請人資料,兩年共有十七人需要向財政局交還被批津貼,金額為達四十一萬元多。她重申,會每季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交審批的資料,讓社協共同監察該措施的執行情況,以及共同研究改善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