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429號
2010年04月29日
星期四
法國公布新法規 准夜店通宵營業
2010-04-29
法國業界領袖早前表示,在新的法規之下,全法國的夜店可以通宵營業,開到早上七時,希望以此讓巴黎和其他法國城市更有生氣。 這個措施旨在協調全法國酒吧關閉時間,並且減少客人目前須開車轉戰多處,才能找到可以通宵達旦消遣地方的不方便。 新的規定上周末在政府公報中公布,任何酒吧服務和有舞池的店舖,今後可以營業到早上七時。但是,打烊前買飲料的最後時間是在五時三十分。 全國旅館,餐廳、酒吧及外賣店業主工會描述,新的規定為「重大勝利,將有助全法國減少酒後駕車事故的風險」。 工會表示:「這個協調將會阻止年輕人開車尋找半夜營業的酒吧。這也將使巴黎和其他法國觀光目的地更具特殊活動。因為相較於柏林、倫敦或巴塞隆那,法國的酒吧關門時間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