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427號
2010年04月27日
星期二
吳國昌促設專組打黑工
2010-04-27
【特訊】議員吳國昌提出書面質詢認為,行政長官公開承認打擊黑工力度不足,他促請特區政府立即設立統籌取締非法勞工的專責組織,並再度建議讓議員、工會代表介入,或聘用資深工友作嚮導,實行裡應外合,將僱用黑工者繩之於法。 其書面質詢如下: 「僱用非法勞工,向來已屬刑事罪行,唯因執法不力,乃至黑工泛濫,破壞正常勞資關係,危害社會穩定。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施政方針辯論,保安司司長繼續既不接納讓議員與工會代表介入促成裡應外合捉拿黑工的建議,又不接納設專責組織統籌執行清除黑工的建議,只強調保安範圍由治安警察局情報科處理非法勞工投訴,繼續配合勞工當局取締非法勞工。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本人與區錦新、陳偉智議員向勞工事務局進一步了解情況。勞工事務局局長指出,勞工當局由勞動保護處處理非法勞工問題,只有廿幾人既沒有鎗,也沒有刑事警察職權,且也還有其他職務在身,故此,以為特區政府由勞工當局統籌取締非法勞工,實在是一個悲哀的誤會!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必須有專責組織負責統籌取締非法勞工,將僱用非勞工者繩之於法。儘管近日行政長官也表明關注非法勞工問題,但倘若連行政長官都繼續懷有這個悲哀的誤會,不設立有效的專責統籌組織,則執法不力還是永無休止。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行政長官是否知道,勞工當局由勞動保護處處理非法勞工問題,只有廿幾人既沒有鎗,也沒有刑事警察職權,且也還有其他職務在身,故此,以為特區政府由勞工當局統籌取締非法勞工,其實只是一個悲哀的誤會? 二、行政長官是否知道,保安當局仍並未設立專責統籌取締非法勞工,仍以為只是配合勞工當局取締非法勞工,而在保安範圍處理非法勞工投訴的治安警察局情報科也只不過廿幾人,且有眾多情報工作在身,實難發揮專責統籌作用? 三、行政長官既公開承認打擊黑工力度不足,特區政府可否立即設立統籌取締非法勞工的專責組織,並在此基礎上,引入讓議員、工會代表介入,或專門聘用業內資深工友作嚮導,實行裡應外合取締非法勞工,將僱用非勞工者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