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款電摩通檢

2010-04-07

【特訊】繼有電動輕型汽車通過本澳的認可檢驗後,交通事務局轄下的汽車檢驗中心日前再為一部通過車輛型號認可的電動輕型摩托車進行實物檢驗,經檢測後,該電動摩托車之制動系統、爬坡性能、底盤結構等全部合格,但其指揮燈顯示標稍欠清晰,交通事務局已要求廠商對此作出調整,以更符合安全要求。 是次接受檢驗的電動輕型摩托車,外形與市面上行駛的摩托車無異,但在其座椅下,設有三組可替換鋰電池,每組電池可獨立抽出替換,隨車備有變壓器可於家居進行充電,充電三小時大約可充滿八成電,全充滿電則需要五小時。根據廠商提交的技術性測試資料顯示,其充放次數為一千七百次,壽命為八年或五萬公里。 與電動汽車的檢驗過程相若,交通事務局汽車檢驗中心的技術人員首先逐一核對該電動摩托車的規格資料及車輛技術特徵,其後再對摩托車的制動系統、爬坡性能、底盤結構、充電系統等進行測試,其檢測結果全部合格,只是該電動摩托車的指揮燈顯示標稍欠清晰,如在強光下,駕駛者或較難看清顯示標,因此交通事務局已要求廠商對顯示標的亮度作出調整。 交通事務局強調,會繼續關注其他地方的電動車發展趨勢,並會積極創設條件,推動本澳引入更多不同類型的環保車輛,以改善本澳的交通與廢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