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會檢視76款保健品 八成樣本不受藥劑條例監管

2018-09-19

【香港中通社9月18日電】(記者 田靜)香港消委會18日在港舉行記者會表示,早前檢視市面的76款綜合或單一維他命補充劑樣本中,近八成樣本或被界定為食品,僅受《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監管。

消委會於今年4月至6月從藥房、個人護理用品店、健康產品專門店等零售店收集多款聲稱能提供維他命的補充劑樣本。其中,僅16款屬香港註冊藥劑製品受到《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其餘近八成或被界定為食品,受《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規管。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指出,內地、美國和加拿大等地,都有特定法例標準對保健品進行規管,明確規定產品要寫明成分劑量等重要信息。她認為,香港可以參考其他地區的管理經驗,制訂更清晰及嚴格的法規,例如加強監管產品的成分劑量,定期抽驗樣本,檢視營養聲稱和標示是否相符等,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此外,此次調查還發現9款樣本的建議食用份量,超出或相等於中國營養學會的每天可耐受最高攝入量,部分更遠超推薦攝入量,其中包括兒童和孕婦可服用的產品。黃鳳嫻對記者表示,根據香港中毒諮詢中心數據顯示,2012年7月至2018年6月共收到158宗關於保健產品的投訴,其中5宗涉及食用過量補充劑。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沈孝欣提醒消費者,保持均衡飲食才是攝取足夠營養素的不二法門。若長期攝取超過身體所需的維他命,不但無助促進身體健康,更可能帶來嚴重副作用,妨礙身體機能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