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1988號
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閩台鄉村融合發展引領福建鄉村振興
2018-11-17
【中新社福州11月16日電】(記者 龍敏)推動閩台鄉村融合發展,正成為福建鄉村振興的重要措施,也成為閩台融合發展的新領域。
日前,福建官方提出十條措施推動鄉村振興,加快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建設美麗、文明、善治、殷實鄉村。閩台鄉村融合發展就是十條措施之一。
事實上,閩台農業合作有基礎。目前,福建農業利用台資的數量和規模位居大陸各省市第一。截至2017年底統計,福建累計批辦台資農業項目2636個,合同利用台資38.3億美元,實際到資21.8億美元。
福建農林大學經濟學院戴永務教授認為,鄉村振興具備深化閩台合作的良好機遇和巨大潛力。台灣地區在鄉村振興方面積累豐富的實踐和經驗,尤其是休閑農業和精緻農業積累了許多人才、技術、品種以及經驗,而福建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廣闊的市場。
戴永務還認為,人才是鄉村振興的根本。此次出台的十條措施將與“惠台31條措施”等惠台政策叠加,將有利於引進台灣地區各類人才。
正是看好鄉村振興帶來的巨大機遇,台灣高雄青年王譽善今年來到漳州市漳浦縣從事休閑農業領域工作。他介紹,希望將此前積累的休閑農業網絡營銷的經驗帶到大陸來,推動福建鄉村振興。
對於閩台鄉村融合發展,福建官方再度勾勒出具體路徑:深化閩台農業合作、加強閩台特色鄉鎮交流、推動閩台鄉村建設合作。
在“深化閩台農業合作”領域,福建將提昇6個國家級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水平,新設一批省級台灣農民創業園,推進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發展,打造台灣同胞來閩就業創業的幸福家園,促進兩岸同胞情感融合。
特色鄉鎮交流也將成閩台鄉村融合發展的重要領域。福建將深化閩台“農業+”旅遊、康養、文化、教育、休閑等新型業態的合作,促進閩台鄉村產業發展深度融合。
福建官方還提出,支持閩台鄉村建設合作鼓勵台灣地區投資者以及建築師、文創團隊等來閩參與鄉村規劃、設計、建設,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促進兩岸鄉村建設理念有機融合;參與舊城鎮、舊村莊改造的台資企業,同等享受相關用地政策。
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邱毅此前也表示,閩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將隨著福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再掀熱潮,台灣相關專業人才會因為鄉村振興而往福建移動,發生新一波的“登陸”熱。
對此,戴永務也指出,以鄉村振興為契機,有利於凝聚兩岸同胞的力量和智慧,持續擴大各領域交流合作,加快推進兩岸農村經濟社會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