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視廊涉澳門多區 文遺研創促明確執行細節

2018-03-19

今次《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重點之一是11條景觀視廊。澳門文遺研創協會理事長黃嘉輝認為,當中涉及的範圍大,甚至有可能離開世遺緩衝區範圍,而文本中有關執行的細節仍然空白,擔心會為將來推行帶來阻力。

景觀視廊範圍不明

「這11條(視廊)是否就足夠?」「是否見到一條線都叫保護了視廊?」澳門文遺研創協會理事長黃嘉輝認為,今次《計劃》中的「景觀視廊」範圍橫跨澳門多個區域,包括世遺核心與緩衝區以外的範圍。「當管理計劃超出了世遺緩衝區時,文化局能否在世遺區外作出約束性意見?文本沒提及的話,可能文化局會有自己的願景,但執行細節上可能沒權力去做,令執行時出現阻力。」

跨部門分工、罰則不明

另外,今次《計劃》涉及多方面,如建築物限高、廣告牌設計等,需要跨部門合作。黃嘉輝指,諮詢文本中的具體執行由哪些人執行、負責,現時仍然一片空白。「是文化局主導?權力有多大?可否確保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又表示,過往澳門亦有因公共部門之間溝通和行政不協調而令本土文化遺產受損,認為在《計劃》中應該提及。「文本內有點名,如民署、旅遊局,這些都包括了,但可能只是被點名,到底怎協調?並沒提到。」

他又認為,罰則有一定阻嚇性,應該列明。「如有人不遵守,該如何處理?」「這是後續的工作,但諮詢文本中沒提到,亦令人有些擔心。」

黃嘉輝又指,現時部分景觀視廊範圍中已存在超高樓,建議當一些建築物要更新、重建時,在規劃條件圖中加入建築物高度限制,以將這城市重新修建,保護歷史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