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翊捷:參考案例渡船街一號至少可保留立面及大部份前園

2018-01-09

【本報訊】在新橋區所剩的百年別墅式住宅建築不多,渡船街一號將是拆卸或保育,公眾和城規會的取態有很大影響。城規會委員林翊捷認為,可參考附近地段的案例,至少保留立面和大部份前園。但是,可合併部份地塊,增加發展空間和設計彈性,平衡業主利益和保育需求。

工務局現正公示渡船街一號 (2012A076) 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收集市民意見至本月十二日。(https://goo.gl/2UzFWJ) 草案建議,保留及原樣修復樓宇。對此,社會上出現不同意見。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林翊捷提出,與渡船街一號很接近的連勝街三十八 A 號是一個可以參考的類似案例,它們都有前園的別墅式建築。連勝街三十八 A 號的規劃條件圖 (https://goo.gl/wjUCYa) 要求保留建築立面及前園,但可在立面後新建樓宇,限高二十點五米。

至於渡船街一號,該地段分為三個地塊 ── A (主屋)、B (前園)、C (附助設備)。林翊捷認為,至少要保留主屋立面和大部份前園。然而,渡船街一號周邊的樓宇高度約二十點五米,該地段原建築高度約十七米,若要保留立面,可以新建的面積不多。

地塊合併發展平衡業主利益

渡船街一號的草案顯示,C 地塊和 A 地塊之間被部份 B 地塊分隔。林翊捷認為,可以讓 C 和 A 連在一起發展 (即容許它們之間的 B 地塊也可以建樓)。按此,發展的空間既相應增加,在設計上也更有彈性,平衡業主的需要和保育的需求。

林翊捷也指出,在新橋區,有前園的別墅式建築餘下很少。從保育街道景觀、風貌的角度,渡船街一號較連勝街三十八 A 號更顯著,其價值較重要,更有需要保留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