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安法論壇台上台下認同立法

2018-01-01

【本報訊】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討論《網絡安全法》的諮詢內容,台上嘉賓和台下市民絕大多數認同立法。在絕小的反對聲音中,一名市民直言,澳門不是警察社會,而是言論自由的社會。

政府現正進行《網絡安全法》公開諮詢。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昨早進行相關討論,邀請了六位台上嘉賓,四位是政府代表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司警局處長、個資辦主任、郵電局代處長),還有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智慧城市聯盟聯會理事長黃承發。

其中一位台下市民發言時表示,《網絡安全法》絕對不影響正當的言論自由。若有人害怕發表很極端、很反動的思想言論後,當局引用《網絡安全法》追究責任,政府更必要訂立這法律。這位市民提出,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不是想說甚麼就說甚麼。

對於政府建議申請電訊服務或買電話預付卡時,要提供真實身份資料,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認為,內地早在二零一三年開始分階段實施「實名制」,詐騙電話便由內地轉移到國外。並表示,本澳現在仍有很多使用沒有實名登記流動電話進行的非法活動。

現時,很多詐騙電話的來電顯示是國內、外國號碼,有多少源於澳門「太空卡」(非實名登記流動電話預付卡)?司法警察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回應,自己負責的是技術部門,不清楚具體數字。並表示,「實名制」始終有預防、打擊罪案的一部份效果,可以增加犯罪的成本。

對於市民擔心被網絡監控,陳思晶表示,不用擔心。他解釋,《網絡安全法》諮詢文本不是建議保留上網用戶的日誌。而是建議,公共網絡經營商須將用戶使用的互聯網地址與內聯網地址的轉換對應關係表保存一年。這是為了遇到網絡攻擊時,方便調查部門追蹤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