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1986號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落客被當違泊 的士司機申訴得直
2018-11-15
【本報訊】一名交通警員前晚票控一輛的士違泊,的士司機當場提出異議,表示剛剛在此落客,並非違泊。但交通警員不接受司機解釋,堅持向司機發出告票,又提示司機可提出申訴。最終,司機申訴成功,警方撤消檢控。事件又一次成為關於的士的爆紅新聞。
事發於前晚八時許,地點是金龍酒店門外。的士司機被交通警員票控後,將行車紀錄儀拍得的票控過程片段上載網上分享,一時間,引起熱烈討論。治安警察局急忙作出回應。
治安警察局回應稱:針對網上流傳一段警員對違例的士司機檢控的片段,為免被過份炒作或錯誤解讀,對雙方造成不公平,故作出回應,指當時交通警員駛經馬六甲街金龍酒店門外,目睹一輛的士正停泊於酒店門外的士上落客位,當時車上沒有乘客,司機也沒有配戴安全帶,於是上前作出檢控。司機承認沒有配戴安全帶,但稱剛剛只是落客,沒有違泊,警員於是按《道路交通法》規定指出票控後可以提出申訴。事後的士司機前往交通廳自願繳納沒有配戴安全帶的罰款,並就違泊檢控填寫書面答辯。局方接收後馬上跟進調查有關情況,經整體分析紀錄及當事人陳述後,證明其曾作出落客操作,並只作短暫停留,基此該局對其違泊檢控最終作出歸檔決定。事件中,警員乃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將目睹的客觀情況作出票控,並依法提供申訴途徑予當事人提出書面答辯。該局重申,作為執法部門,必須依法執法,對違例情況作出處理,並根據法律訂定完善機制,對存在爭議的情況,作出跟進。
警方作出回應後,網上討論更加熱烈,其中有網民表示,過去也曾就違泊提出過申訴,情節比呢單更簡單,但的士佬可以即時有結果,我等咗三個月才有結果,證明澳門的士佬真係好惡!